有些书籍,尤其是那些书脊较厚的,在打开时会形成很深的书折。从侧面或正面看,书页通常会严重弯曲,这使得难以拍摄到比例真实、无失真的图像。由于我们的扫描系统从上方垂直数字化,并具有高景深,因此尽管书页弯曲严重,信息也不会丢失。在这种情况下,数字副本中可能只有文本会显示出轻微的弯曲。这在物理上无法改变,并且与所使用的光学元件无关。为了仍然获得最佳结果,我们的软件提供了可选功能“书折优化”。它能识别文本并对其进行“均衡”处理,使每个字母都位于一条直线上,从而使文本达到最佳可读性。因此,深书折和弯曲的文本都能以最佳方式呈现。
注意:此功能是对图像进行的后续处理,它能改善视觉感知,但与原始内容不符。基本上,我们所有的系统都旨在创建原始文件的色彩准确且真实的数字副本。这种后续处理不再符合这一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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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世纪以来,书籍格式发生了变化,并且因国家而异。因此,需要一个灵活的扫描系统,以便能够小心地数字化各种格式。
书籍格式表示图书印刷商可以用一张纸制作多少张书页,这传统上是基于罗马羊皮纸的尺寸。一张未折叠的纸张被称为对开本格式、双对开本或大对开本。第一次折叠纸张可得到对开本格式(2 张书页),第二次折叠可得到四开本格式(4 张书页),依此类推。尺寸因用于制作羊皮纸的动物皮的供应情况而异。
在15世纪到19世纪的凸版印刷中,幅面也由纸张的折叠次数决定。然而,纸张的尺寸因地区而异,取决于各自的度量衡系统。20 × 30 至 30 × 40 厘米的纸张尺寸较为常见。此外,书籍尺寸因装订后裁切量的不同而异。高宽比因折叠方式的不同而异。在6开本、12开本和24开本幅面中,宽度相对于高度更窄,而在2开本、4开本、8开本和16开本幅面中则不然。
德国标准
自1883年以来,德国致力于标准化纸张尺寸。共引入了12种标准幅面,其中1号幅面展开尺寸为33 × 42厘米。为进行书籍的书目描述,建立了《普鲁士指南》(PI),其定义了标准化的书籍尺寸。沿用了旧的称谓如对开本、四开本、八开本等,但定义有所不同。分类时仅使用书脊高度,不考虑纸张折叠和比例,其依据是图书馆为了节省空间将相同高度的书籍排放在书架上。
总的来说,根据PI定义的幅面比传统定义要大得多。因此,根据PI定义的八开本可高达25厘米,其中也包含了按传统理解的四开本、八开本、十二开本以及所有更小的幅面。在其他国家,则适用不同的规则。
由于印刷、装订和裁切技术不同,成品书籍的尺寸也各不相同。因此,位于法兰克福的德国图书馆制定了以下指南:
缩写 | 名称 | 书脊高度 |
gr. 2° | 大对开本 | 超过45厘米 |
2° | 对开本 | 40–45厘米 |
gr. 4° | 大四开本 | 35–40厘米 |
4° | 四开本 | 30–35厘米 |
Lex. 8° | 百科全书八开本 | 25–30厘米 |
gr. 8° | 大八开本 | 22.5–25厘米 |
8° | 八开本 | 18.5–22.5厘米 |
kl. 8° | 小八开本 | 15–18.5厘米 |
16° | 十六开本 | 10–15厘米 |
以厘米为单位的规格 | < 10厘米 | |
如今,德语国家的图书馆大多采用1976年制定的《字母编目规则》(RAK),该规则基于《国际标准书目著录》(ISBD)。根据该规则,在编目时以厘米为单位标注书脊高度,而不指定幅面类别。除了高度,书商和旧书商通常还会注明书籍的宽度或幅面类别。后者也适用于某些外国分类法。